释义 |
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中,律师会见是律师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之一,但律师会见对方需得到对方同意。如果对方不同意,律师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法院批准后才能进行会见。否则,律师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会见可能构成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期间,可以会见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被鉴定人、被鉴定物或者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代理诉讼或者参加诉讼。律师代理或者参加诉讼的,应当向法院提交委托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律师的报酬和标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律师协会的规定执行。 因此,律师会见对方需得到对方同意,如果对方不同意,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法院批准后才能进行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