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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会见对方不同意,是否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释义
    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中,律师会见是律师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之一,但律师会见对方需得到对方同意。如果对方不同意,律师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法院批准后才能进行会见。否则,律师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会见可能构成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期间,可以会见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被鉴定人、被鉴定物或者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代理诉讼或者参加诉讼。律师代理或者参加诉讼的,应当向法院提交委托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律师的报酬和标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律师协会的规定执行。
    因此,律师会见对方需得到对方同意,如果对方不同意,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法院批准后才能进行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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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2: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