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婚前的房产,婚后如何共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婚前所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 但为适应复杂多样的夫妻财产关系和生活方式,夫妻双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书面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既可以约定为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为共同所有,或是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效力高于法定的夫妻财产制。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特征 1、夫妻共有财产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不适应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2、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时间必须是夫妻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也就是从婚姻关系成立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之时。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分居期间和离婚判决生效前所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 3、已经办理了婚姻但还未共同生活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取得的礼物、礼金以及所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产为个人所有。 4、婚姻当事人就财产为共有还是归个人所有产生争议,又无法查证的,都可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双方个人或共同财产纠纷如何解决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