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九江市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释义
    

法律主观:
    


    南昌市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一级医疗机构80%; 2、二级医疗机构70%; 3、三级医疗机构60%; 4、因病情需要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的,需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批准同意转诊的,省内的可按就诊医院相应级别报销比例报销,省外的按60%比例报销; 5、擅自转诊不予报销。
    

法律客观:
    


    《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首次参保且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已参保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暂停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9: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