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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管理办法表现在哪些方面?
释义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破产担保债权优先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法律咨询解答
    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专利权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具有独占性。
    (1)、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
    (2)、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
    (1)、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
    (2)、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具有地域性。
    (1)、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
    (2)、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优先受偿权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
    2、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偿。我国《民法典》对能否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质权未做明确规定,但就股权质押而言,我国《民法典》并未要求必须转移占有,而是要求以进行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只要后顺序质权人同意,在股权上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质权是允许的,这样可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充分发挥股权的担保功能,但在实现质权时,前位的质权人有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受偿的权利。
    3、质权人就出质股权所生孳息,有优先受偿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如下:
    1、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
    2、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规范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
    4、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利益,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5、加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建立土地储备资金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6、加强部门间协作与配合,建立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共享制度
    7、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监督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
    债权人转让债权时会受到哪些方面的限制
    一、主体方面的限制
    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二、客体方面的限制
    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
    三、内容方面的限制
    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四、形式方面的限制
    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
    
     该内容由 唐永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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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7: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