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二婚 办 准生证 需要的证件: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异地户籍的,还需提供 居住证 和流动人口生育证。 1、依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若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地则不需办理准生证或相关证明,若户籍不在本地,需咨询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 2、依法生育二孩的,不用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即二孩准生证,只需到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开具生育服务证明。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 结婚 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