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晋城防疫一刀切为什么没人管 |
释义 | 晋城整治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全面接受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处理反映问题,现公开“层层加码”投诉渠道。 为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 整治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疫情防控问题举报处理机制,晋城全面接受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处理反映问题。 为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现象,晋城市城区疫情防控坚决做到国务院联防联控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九不准”: 1、不准随意将限制出行的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扩大到其他地区; 2、不准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强制劝返、隔离等限制措施; 3、不准随意延长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区、管控区的管控时间; 4、不准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 5、不准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 6、不准随意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急危重症和需要规律性诊疗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7、不准对符合条件离校返乡的高校学生采取隔离等措施; 8、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 9、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 为进一步畅通疫情防控投诉举报渠道,晋城市城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向社会公布各镇(街道)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九不准”有关问题投诉电话。 市疫情防控办特别强调,各县(市、区)防控办对第一落点入晋人员第一时间必须赋码到位,要动态赋码、随到随赋,同时将赋码信息动态推送至市防控办,市防控办每天对赋码情况和来晋人员情况进行比对,确保应赋尽赋。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住宅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交通场站等,严格执行“三码联查”制度。 法律依据 《晋城市疫情防控第83号令》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根据省防控办《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晋疫情防控办发〔2022〕18号)文件要求,现调整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如下: 一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一律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一律实施“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 其他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入晋返晋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及时就医。 四 所有省外来(返)晋人员,在第一落点免费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 省内人员加强个人防护,自由有序流动,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 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后的入晋返晋人员,严格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实施“7+7+5”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七 对之前已采取管控措施、按照本文件要求需要降低管控级别的人员需“双采双检”(两组人采集鼻咽拭子、两个检测机构采用不同厂家试剂平行检测),结果阴性后,按现行措施执行。 八 对自中高风险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以外的同一地市其他县(市、区)及病例报告地市来(返)晋人员和由居家隔离转为自我健康监测人员,严格执行以下五点要求: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落实14天自我健康监测; 纳入社区管理,严格落实“五包一”责任制; 自我健康监测期间每日向社区报告健康监测信息; 自我健康监测第3天,免费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行程轨迹记录。 九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前期发布的管控措施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此文件统一的管控政策,不得“层层加码”,要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落实个人主动报告责任,建立社区(村)返乡人员登记制度,将返乡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要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认真排查整改工作中的漏洞和弱项,严防疫情输入。要加强对隔离人员的关心关爱,提供高品质的生活服务和高质量的心理疏导,确保隔离人员过一个安全健康祥和的春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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