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违约金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进行赔偿,或者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定金最高按照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确定,适用定金罚则进行赔偿。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双方没有协商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按照实际损失进行确定,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先行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构成根本违约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构成根本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适用其中之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