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股票的分配标准: 1、夫妻持有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 2、夫妻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平均股份; 3、夫妻不愿持股,将股份价格的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人,将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找到新股东加入; 4、夫妻不愿继续经营的,可以拍卖或者清算公司资产,分割清算后的资产,注销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