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阻碍表现是什么? |
释义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根据法律规定,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阻碍解救行为,将被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阻碍解救的行为包括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泄露解救消息、威胁被拐卖、绑架者及其亲属、提供虚假情况等。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友要求解救的行为也应被广义理解为解救行为。 法律分析 1、行为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这里的“职务”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工作中所担任的职责,而不是指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便利阻碍解救工作。解救职责是指法律、法规赋予的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和妇联等机关和组织。因此,主要承担解救工作的机关和组织的工作人员也是这些机关和组织的工作人员。 2、对“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中的“解救”应作广义的理解。它既包括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以使被拐卖、绑架、收买的妇女、儿童摆脱他人非法控制,解除其与买主非法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公务行为,也应包括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友要求解救的行为,或普通公民的解救行为。 3、“阻碍解救”中“阻碍”的行为多种多样,如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泄露解救的执行人员、时间、步骤等消息;在他人要求解除收买人与被收买人之间非法形成的婚姻、收养关系时,宣布这种关系“合法”予以维护;对要求解救的被收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进行威胁、蒙骗,令其不得报案,要求解救;责令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与买主共同生活;向上级部门或要求提供协助的其他执行解救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虚假的情况或拒绝提供或隐瞒情况;利用自己知道内情的便利为他人如何阻碍解救出谋划策等。 一、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1、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了阻碍解救的行为,无论是否得逞,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这种结果的,不构成本罪,导致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既遂会受到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行为,无论是否得逞,均构成本罪。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这种结果的,不构成本罪,导致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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