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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怎么办
释义
    可以不迁走,可以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分户,也就是一个地方2个人分别的户口簿。
    一、儿子结婚可以分户口吗
    儿子结婚满足条件可以分户口。子女结婚办理独立户口的,需要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办理自己独立户口,需要符合独立分户的条件,即需要当事人年满十八周岁、经济独立、并且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二、私生子是如何上户口的
    私生子上户口方式如下:
    1、私生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益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私生孩子的户口可随母亲上户,也可以随父亲上户;
    2、随母亲上户的,由母亲或他人在婴儿出生一个月内,向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户口登记;
    3、随父亲上户的,父亲应当出具与孩子之间的亲子鉴定证明,还需提供户主同意上户的证明,准备好相关材料之后,到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登记。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三、女方户口留在娘家能分户吗
    女方户口留在娘家符合条件的能分户。分户,一般是指子女成年或成家后,独立于父母户口,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然同居,但经济独立,分居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根据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追回或者其他原因变更户口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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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20: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