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情形,其户口的迁出是依照其当事人的意愿自由决定的,是可以不迁走,但是想要迁走的,是必须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的。 一、户口本丢了有什么危害 户口薄丢了没有太大的危险,只会影响一些事项的办理,例如影响办理身份证的补办、结婚证、离婚证。房屋赠与。丢失后,户本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且本户的所有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若户主因其原因不能亲自去办理,可出具书面委托书本户成员申请,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或者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补发的居民户口薄。具体流程如下: 1、挂失并提交请求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掉、被盗后,户主自己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且本户的一切成年成员都须在请求上签名。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捺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的确他人可供托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实,请求补办。 2、民警核实 到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填写《丢掉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掉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掉缘由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 3、经批准后,待通知领户口薄 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需要由户主本人前去,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委托其他他人,办理时间一般约一周,实际上2个工作日内甚至当场就可以完成补办程序,前提是所有环节已经准备完善。 二、如何申请法院起诉离婚女方户口要怎样办理 法院申请打官司离婚,女方户口可以迁走。如果丈夫不给户口簿,当事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移,如果经派出所民警多次通知对方后,对方还是拒绝的,派出所可以将户口直接给你迁走,然后在户口底簿中注明即可,公安部是有专门规定的。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要另当别论。 三、户口赖着不迁解决办法有哪些 若原户主迟迟不愿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百,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也有人通过以下方法将户口迁移至所购买的房产: 1、拿产权证至房产所在居委会开具《常住人口证明》; 2、拿户口页、产权证、居委会常住人口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房子辖区的派出所找户籍警办理户口迁移; 3、由于房产仍挂着原房东的户口,户籍警问,回无法联系到原房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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