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替他人担保,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如果他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则担保人需要在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担责。担保人需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 一、担保人如果起诉了该怎么办 担保人被起诉抗辩可以考虑主要从担保是否有效、是否已经过担保责任承担期限、是否应该承担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等方面来进行。 连带保证的担保人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还债的情况下可以主张先诉抗辩权。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借款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借款活动中的担保人要负的法律责任是一般保证责任(即债务人不按约定履行其债务,在债务人无法担责时,由一般保证人承担债务);或者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承担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 三、借条上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义务有什么 借条上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义务有: 1.一般保证义务,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义务,其所负的义务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