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荆门市司法鉴定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荆门市司法鉴定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自己的名称、场所和章程; (二)有与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有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注册资产; (四)有6名以上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或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3名。 二、成立司法鉴定所需提交的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申请表,原机构申请资质可以不用核名; (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表; (三)章程; (四)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如工商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 (五)住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六)资金证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七)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如工程造价、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等业务资质); (八)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说明应包括仪器、设备名称、用途、购置日期和价格等); (九)实验室、检测实验室认证认可证书(未通过认证认可的可提交通过认证认可计划); (十)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 (十一)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主要包括委托受理制度、统一收案收费制度、鉴定回避制度、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鉴定文书审批制度、鉴定文书档案管理制度、错鉴责任追究制度); (十二)登记管理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一)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并保持管理体系,有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二)本准则依据司法部、国家认监委关于司法鉴定管理、资质认定等规定制定,同时符合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用要求。 (三)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并保持管理体系应当符合本准则要求。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四)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因此要想成立司法鉴定所必须要有自己独立运转的名称和场所,并且是经过了有关机构检验之后才能够开展工作,而且成立一个司法鉴定机构所,它里面的从业人员至少要有六名,都是本专业的相关人员,并且这个机构里面它必须要有用做司法鉴定的相关仪器设备才可以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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