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以下造成保险车辆损失的,属于车辆损失保险的赔偿范围: 1、碰撞,倾覆。碰撞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直接接触。保险车辆人为划痕不在车损险赔偿范围内。倾覆是指保险车辆因自然灾害或事故而翻车,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驾驶能力,未经救援无法恢复驾驶; 2、火灾,爆炸; 3、外部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下、冰陷、悬崖崩、雪崩、冰雹、泥石流、滑坡。载有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