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 (一)项的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第三条第 (一)项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第 (二)项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综上所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在三千元到一万元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额十万元以上的,或实施该行为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何量刑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做了明文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具体还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