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辞职不要工资可以直接走,但正常情况下,要提前30天提交离职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有其他过错情形,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