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职工因工致残的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月度伤残津贴,同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职工和用人单位需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拓展延伸 工伤鉴定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与伤残程度相关吗? 工伤鉴定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与伤残程度相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工伤鉴定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主要取决于伤残程度的评定结果。伤残程度评定通常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根据伤残程度评定表进行评估。不同的伤残程度对应着不同的赔偿金额,一般来说,伤残程度越高,赔偿金额越高。因此,工伤鉴定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与伤残程度直接相关。然而,具体的赔偿标准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工资水平、工龄等。因此,在具体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赔偿金额。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将享受相应的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月度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根据伤残等级而定,同时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当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将停发伤残津贴,转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工伤鉴定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主要根据伤残程度评定结果确定,但还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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