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劳动法》和《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保险福利;(5)劳动安全与卫生;(6)合同期限;(7)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8)双主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9)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协商约定的其它内容。 集体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只有以书面形式订立的集体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它涉及用人单位、工会、全体职工各自的权利义务,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便于履行和检查,同时,集体合同订立后,须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因而集体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一、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集体合同书之日起多久内完成 15日内无异议,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劳动行政部门收到用人单位报送的集体劳动合同后,可以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异议。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二、集体合同需要去劳动部门备案吗?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去劳动部门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