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有乙肝离婚孩子会给谁养 |
释义 | 乙肝离婚,子女归男方。根据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子女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由法院判决最有利于子女的一方抚养。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分析 女方有乙肝离婚孩子一般会归男方,因为乙肝属于不适合抚养子女的疾病,此时另一方相较于女方更适合抚养子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拓展延伸 离婚后,女方患有乙肝,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在离婚后,女方患有乙肝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首先,需要考虑乙肝是否对孩子的健康构成威胁。如果经过专业医生的评估,确认孩子没有感染风险,那么女方仍然有权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然而,如果乙肝可能对孩子的健康造成风险,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抚养权给予男方或其他适合的监护人,以确保孩子的健康和福祉。此外,女方可以通过积极治疗和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传染风险,并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来争取抚养权。最终,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和孩子的最佳利益做出决定。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女方患有乙肝等传染性疾病,可能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因此在离婚后,抚养子女的权利可能会偏向男方。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院将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和子女的最佳利益做出决定。女方可以通过积极治疗和提供相关证据来争取抚养权。最终,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以确保子女的健康和福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