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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怎么确定呢
释义
    

法律主观: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应按下列标准予以确定:
    1、一般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确定;
    2、既无规定也无约定的,即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或者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时间之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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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