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公正的赠予有法律效应么? |
释义 | 公证遗嘱是否有效,未公证的遗嘱是否有效,以及公证遗嘱是否撤销新的遗嘱有效的问题。遗嘱的有效性取决于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否合法、真实意思表示等条件,与是否公证无关。公证遗嘱具有高于其他形式遗嘱的证据效力,但其效力仅限于证据法层面,实体效力仍取决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视为撤回遗嘱。若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冲突,以最后一份为准。 法律分析 一、没公证的遗嘱是否有效 没公证的遗嘱,满足如下条件就有效: 1、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民事权利能力的人; 2、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3、遗嘱应当由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是否公证一般与遗嘱是否有效无关。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公证遗嘱没撤销新的遗嘱是否有效 公证遗嘱没撤销新的遗嘱有效。公证的正规和严肃性表明其证据效力会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表现形式,应将其优先效力限定在证据法的层面上,不能据此从实体上直接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在效力层级上就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对于遗嘱的效力还是要回归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上。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结语 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但撤销新遗嘱仍有效。公证遗嘱的严肃性仅限于证据法层面,实体效力需基于遗嘱人真实意思。遗嘱人可撤回或变更遗嘱,对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视为撤回。若有多份矛盾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