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五保户的土地,经过对方的同意,村里是有权利收回的,五保户也是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而且,五保户的承包地不能强制收回,只有在征得五保户同意后,集体经济组织才可以收回其承包地。一般五保户已没有劳动能力,或者不愿再耕种土地的,其土地由身为供养人的村集体收回耕种。如果五保户的亲属要继承其财产,或依法可耕种其土地,村集体支出的五保费用由其亲属赔偿。大多数情况下承包地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如果土地是村上的,那就由村里收回。 五保户的土地如何继承? 1.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 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村民承包的。所谓五保户,一般是指孤寡老人,五保户去世,其承包地由集体收回再分配。 2.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 “五保户”常见于我国的农村地区,这种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006)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