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等级与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1-10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至10级工伤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医疗费:以实际医疗花费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用人单位规定处理,无规定的可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70%享受;异地治疗的费用稍高。 3、护理费: (1)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收误工费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当地护工收入。 (2)出院后:依据鉴定结论享受不同的待遇:完全护理—社平工资的50%;大部分护理—社平工资的40%;部分护理—社平工资的30%。 4、交通费:出入院所花费的必要交通费用。 5、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薪资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4个月。 6、生活津贴:停工留薪期满至鉴定次月的期间应享受的生活费,以用人单位病假工资为标准。 7、残疾辅助器具费:由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确定,参考提供器具机构意见。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伤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法定赔偿月数。 9、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1)1—4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2)5—6级的可选择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或一次性领取(社平工资×法定赔偿月数)。 (3)7—10级的:社平工资×法定赔偿月数。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1—4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2)5—6级的可选择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或一次性领取(社平工资×法定赔偿月数)。 (3)7—10级的:社平工资×法定赔偿月数。 11、鉴定费:受伤职工自行垫付的鉴定费用,以票据为准。 注意:年满50周岁的受伤职工不能全额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急救花费的医疗费用,以医疗票据为准。 2、护理费:医疗期间所花费的护理费用。 3、丧葬补助金:社平工资×法定赔偿月数。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 5、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本人月平均工资×法定赔偿比例。 配偶外的其他亲属=本人月工资×法定赔偿比例,孤儿及孤寡老人可增加比例。 注意: 1、供养亲属抚恤金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有多人的,法定赔偿比例不得高于100%。 2、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不能全部享受以上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与此同时,该标准又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每个系统和器官,评残标准应覆盖各主要临床学科的情况,将人体器官系统相近或有联系的临床科学编组,划分为五个部分,即: 一: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部分; 二:骨科、整形科、烧伤科部分; 三: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四: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妇科)部分; 五:职业病内科部分。 “标准”对残情的分级,是以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对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的程度,并适当考虑一些特殊残情造成的心理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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