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产生的孳息如果是非人为原因导致产生的自然孳息,则该孳息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存款的利息;如果孳息是由于婚后的管理、经营等人为原因导致产生的,则该孳息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如婚后积极管理导致的股票收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