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全职工作者需知: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兼职人员可以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二者有以下区别:主体不同,劳动合同一方为法人或组织,另一方为劳动者个人,而劳务合同双方可以是法人、组织、公民;产生依据不同,劳动合同基于生产要素结合,劳务合同基于双方约定;待遇不同;适用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受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合同形式不同,劳动合同需书面合同,劳务合同无特别要求。 法律分析 兼职人员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劳务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存在以下区别: (一)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二)产生依据不同。劳动合同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签订的合同;劳务合同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四)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合同需要签订书面性质的合同,而劳务合同形式未作特别要求。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权益保障与责任界定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之间存在着重要的权益保障与责任界定的差异。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下的双方约定,旨在保障雇员的劳动权益,规定了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方面的具体条款。劳务合同则是一种服务性质的合同,雇主与劳务提供者之间建立的合作关系,强调的是劳务提供者按照约定的方式提供一定的服务,而不涉及雇佣关系。在劳动合同中,雇员享有更多的权益保障,如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而劳务合同则主要关注劳务提供者的责任界定,如服务质量、交付时间等。因此,了解这两种合同的区别对于非全职工作者来说至关重要,以便明确自身的权益和责任。 结语 兼职人员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区别:一是主体不同,劳动合同主体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而劳务合同主体可以是法人、组织或公民;二是产生依据不同,劳动合同基于生产要素的结合,而劳务合同基于双方的约定;三是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四是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受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五是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合同需要书面形式,劳务合同未作特别要求。了解这两种合同的区别对于非全职工作者来说至关重要,以明确自身的权益和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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