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职工可以请多久时间的事假。 事假,是劳动者因为私事而请假,没有特殊事由,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但是劳动法没有赋予职工事假天数的权限,只是规定了企业职工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报酬。对于是否批准事假,批准多长时间事假是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只要依照法律规定,遵循社会公序良俗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即可。 法律客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当然能够享受应得的权利,包括法定节假日的带薪假期,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如每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0.83天,而计薪天数为21.75天,就是指法定节假日11天为计薪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