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给妻子名下要收费吗? |
释义 | 夫妻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免收税费和交易手续费,只需支付登记费,因为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根据《契税法》第六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过户不需要缴纳税费。 法律分析 夫妻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费用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房产过户、更名手续免收税费和交易手续费,需要收取登记费。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无须缴纳税费。法律依据:《契税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拓展延伸 房产过户时是否需要支付妻子名下的费用? 在房产过户的过程中,是否需要支付妻子名下的费用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房产过户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或转移,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括过户手续费、税费以及相关的律师费用。然而,如果房产过户是作为夫妻之间的赠与或继承,可能不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因此,在进行房产过户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或咨询机构,以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费用情况,确保您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结语 夫妻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费用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或转移可能需要支付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税费和律师费用等。然而,如果房产过户是作为夫妻之间的赠与或继承,可能不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在进行房产过户前,请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或咨询机构,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和费用情况,以做出明智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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