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能履行的合同不一定是无效合同。一般而言,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和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