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想要知道公司是否偷税漏税,可以看公司是否具有以下的行为: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行为人通过此举以图减少应税数额,达到偷税目的。主要方法有: 1、明销暗记。 2、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 3、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 4、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 5、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账等。 (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如果发生偷税漏税的情况,也呼吁大家能够积极的举报这种不良的行为,一般可以采用电话投诉、信件投诉、网站举报等方式。 法律客观: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第十条 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所)和税收违法行为线索; 尽可能提供被检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信息和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鼓励检举人提供书面检举材料。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以来访形式实名检举的,检举人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来信、网络、传真形式实名检举的,检举人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以电话形式要求实名检举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检举人采取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形式进行检举。 检举人未采取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形式进行检举的,视同匿名检举。 举报中心可以应来访的实名检举人要求出具接收回执; 对多人联名进行实名来访检举的,向其确定的第一联系人或者第一署名人出具接收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