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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二次办身份证带什么证件
释义
    第二次办身份证带的证件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办理办理身份证的流程: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第二代居民身份初次申领或到期换领,收取证件工本20元、遗失补领,工本费40元;
    4、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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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