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合同民法总则规定的可撤销事由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撤销合同民法总则规定的可撤销事由是重大误解,欺诈,胁迫,自始显失公平等,此外限制行为能力签订的合同也属于可撤销合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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