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撤销重作可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经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错误的,可能会撤销,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需要多长时间 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的步骤,申请复核的时限有如下规定: 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三个月后可以重新认定吗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只能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出现交通事故后,超三个月不可以再申请重新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应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时上述。 三、如何推翻事故认定书 推翻事故认定书的方法: 1.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复核以一次为限。 2.如果当事人确实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程序违法,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要求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3.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阐明理由,在庭审中拿出足以推翻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尽力推翻同样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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