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普通公务员出国规定
释义
    需要办理普通护照,是登记备案人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单位出具同意意见,并交验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国家公务员正处级以上干部属于国家报备人员,如需办理因私护照、因私出境都需要公安机关、单位审批。只要不是正处级以上干部都没问题。2、有些单位会将你办理好的因私护照收回单位。3、在办理一些签证的时候,例如欧美澳一类的签证,必须提供单位在职证明的,这种情况一般单位不会提供,或者不愿意提供。4、有些岗位是不能出国的,例如国安局、保密局、警察之类的特殊岗位要出国不太容易,有的要打报告申请,有的索性想都不要想,等退休几年以后才能出国。而其他非涉密单位的公务员是可以出国的。5、根据《公务员出国管理规定》:第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第四条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称“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国(境)的意见。
    公务员抚恤金发放标准与普通公民一样吗
    不一样,具体如下:一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中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二是参公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抚恤用金最新发放标准执行的也是此政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考公务员年龄规定
    一般年龄要求是18-35周岁之间。特殊职位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生放宽至40周岁。国考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公务员婚宴八项规定
    公务员婚宴规定:1、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其子女婚宴不能超过三十桌,提倡节俭办婚事。2、不能收取亲戚朋友礼物或红包。3、禁止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4、禁止动用执法执勤等特种车辆,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5、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6、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
    公务员因公受伤规定
    公务员因公受伤规定如下:1、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2、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公务员年度考核规定
    规定如下:一、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二、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三、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8: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