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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撤销瑕疵决议的效力有哪几种
释义
    《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效力问题,分为两种情况:无效和可撤销。无效是指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自作出之日起即为无效;可撤销是指决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被撤销的决议在法院判决前具有效力,判决后自始无效。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原告是公司股东,被告是公司。
    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法》的上述规定,内容或程序存在瑕疵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效力分为以下两种:
    1、无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决议自作出之日起即为无效。
    2、可撤销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1)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决议可被撤销。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由非召集权人召集,未通知部分股东,通知时间、通知方法符合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或未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通知会议决议事项等。
    (2)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决议可被撤销。如决议作出的对外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超过公司章程的规定等。
    可被撤销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如法院判决撤销,则决议自始无效,法院判决前,决议具有效力。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效力瑕疵的,公司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案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撤销纠纷
    (2)诉讼原告:公司股东。
    股东丧失股东资格后无权提起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或确认决议无效的诉讼,但剥夺其股东资格的决议除外。
    (3)诉讼被告:公司。
    确认决议无效的诉讼和撤销决议的诉讼,均以公司为被告,因无效决议或可撤销决议取得财产利益的当事人可以列为第三人。
    结语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效力可分为两种:无效和可撤销。无效决议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决议,自作出之日起即为无效。可撤销决议是指违反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决议,可被撤销。如果法院判决撤销可撤销决议,则决议自始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效力瑕疵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原告是公司股东,被告是公司。无权提起诉讼的情况是股东丧失股东资格,但剥夺其股东资格的决议除外。确认决议无效和撤销决议的诉讼均以公司为被告,涉及财产利益的当事人可以列为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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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3: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