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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诉决定生效后多长时间由检察机关处理?
释义
    受理申诉的监察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查,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属实的,及时予以纠正。
    一、一般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调处期间
    《图土地管理法》第l6条特别是国土资源部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比较详细,具体如下:
    当事人就使用权争议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的,上述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如果当事人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何谓及时,并无专门解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最多为两个月,但不能机械地理解为一定要等到近两个月,当然是越快越好。
    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两个月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正式受理的土地使用权争议,当事人愿意调解并达成有效调解书的,调处部门应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l5日内送达当事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调解但未达成协议的,应当自受理使用权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拿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下发处理决定。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受理并作出处理决定,法律和规章未规定期间,也应以6个月为宜,如遇复杂情况,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当事人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既可以在两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尤要指出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经政府处理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政府处理不可直接诉至法院,此诉讼属行政诉讼范畴。
    二、不服国家刑事赔偿可以起诉么
    不可以上诉,是可以申诉的。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辞退员工加班费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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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3:5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