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违约金赔偿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关于房屋买卖违约金的赔偿标准问题,我国法律当前并不存在关于违约金的统一计算标准,但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具体的损失赔偿数额要根据受损失的程度以及可能获得的利益进行计算。 一、出货单注明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出货单注明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合同中违约条款需要注意: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3、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 (一)补偿原则 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并可申请法院、仲裁机关适当增加、减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赔偿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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