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感情不合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离婚起诉所需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出生证明、感情破裂证据及其他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根据《民法典》,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其他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也可准予离婚。被宣告失踪一方、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分居一年的情况也可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要提交的材料有: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 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申请所需材料及程序解析 离婚是夫妻感情破裂后的一种法律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如果夫妻感情不合,想要通过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首先,双方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等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其次,还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房产证、车辆证明等财产证明文件。此外,如果有子女,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抚养协议等相关文件。离婚程序包括起诉、受理、调解、开庭审理和判决等环节。具体程序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法院或律师。离婚是一项重大决定,建议在决定离婚前充分考虑和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结语 离婚申请所需材料及程序解析:离婚是夫妻感情破裂后的法律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申请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等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还需提供财产证明文件和子女相关证明。离婚程序包括起诉、受理、调解、开庭审理和判决等环节。具体程序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法院或律师。离婚是重大决定,建议在决定前充分考虑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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