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不予立案的救济途径 |
释义 | 法律分析: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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