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包括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转让赠与财产权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财产权利转让后,财产变更登记在他人名下的,不得随意撤销。如有下列情形,仍可撤销赠与,即法定撤销权: (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