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周岁小孩离婚可以判给谁 |
释义 | 离婚四岁的孩子,人民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情况,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确定孩子的直接抚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可知,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孩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并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确定孩子的直接抚养人。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予优先考虑:第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第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第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第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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