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科教用地可以抵押吗 |
释义 | 科教用地不能抵押。 科教用地是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属于公益用地,因此是不具备抵押的能力的,只有属于个人的财产才可以用于抵押。 科教用地应用政策如下: 1、教育科研用地能够用于建教学大楼,试验室,学生公寓,老师写字。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初中,中小学,科学研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附设设备用地等,包含为学校配建的单独地区的学员生活用地; 2、科学研究用地的新房是不可以售卖的,由于这类房屋的地区来源于归属于国家划转用地,因而换句话说,所看到的房子也是归属于我国的,依据有关要求,这类科学研究用地是不属于商住楼,归属于非房产开发新项目,不可以开展产权年限切分单独售卖的; 3、科技教育用地:就是指用以各种文化教育,单独科学研究,勘察,设计方案,推广应用,科普等的用地。归属于基本建设用地中的公共事业管理与公共文化服务用地。依据《大城市用地归类与设计基本建设用地规范》(GB50137-2011),教育科研用地,就是指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初中,中小学,科学研究机关事业单位等用地,包含为学校配建的单独地区的学员生活用地; 4、科技教育用地及其文化艺术用地和体育文化用地的期限是50年,工业生产用地的时间也是50年,除此之外仓储物流用地和综合性别的使用地及其科技教育使用地的期限全都全是50年,而定居用地的期限是70年,商业服务40年,商住两用房也是50年。 综上所述,科教用地属于公益设施依法不得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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