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放弃一定要公证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放弃遗产需要进行公证,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公证只是证明效力大一些。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一、放弃财产公证 第一、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也就是说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第二、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内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和放弃遗产的公证。 二、遗产继承手续需要如何办理 遗产继承手续需要办理如下: 1、继承人明确表示继承财产; 2、继承人可以选择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3、如果继承的财产涉及到房产,则缴纳相关税费; 4、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三、公证过的遗嘱怎样继承 公证过的遗嘱继承时按照遗嘱的内容办理继承,即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遗嘱中所列遗产。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遗嘱有效即可。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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