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户口登记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新生儿落户口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证件,办理时间限制为出生后一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出生婴儿一个月内呈报户口,超过12个月由父母申报。弃婴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分析 一、小孩落户口需要证件 1、婴儿出生医院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办理新生儿落户口要携带《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会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地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然后,持办事处计生部门开具的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小孩上户口有时间限制,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必须上户。 1、出生婴儿出生一个月内或不超过12个月呈报出生登记且手续真实齐全的,由派出所当场办理; 2、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办理新生儿落户口需要准备一系列证件,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计划生育证明等。办理落户手续需要携带相关证明到户籍地办事处计生部门和当地派出所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必须上户,超过一年的情况由父母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对于弃婴,收养人或育婴机关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八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托育、学前教育事业,办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母婴室、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培养和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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