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的量刑: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 2、致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危害、情节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并处罚金的; 3、致人死亡、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应处10年以上有期、无期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