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国家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被征收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数额为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房屋被拆迁不一定可以获得补偿 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并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即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 二、满足什么条件拆迁纠纷可以申诉? 1、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拆迁纠纷可以申诉。 此外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三、发生房屋拆迁纠纷可以投诉吗? 1、发生房屋拆迁纠纷可以投诉。 房屋拆迁纠纷找一般找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则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房屋拆迁纠纷证据须符合的要求有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据的真实性。 2、房屋拆迁纠纷证据须符合的要求: (1)证据的合法性 ①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②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 ③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2)证据的真实性 ①证据形成的原因; ②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③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④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⑤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实施房屋拆迁行为之前,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形,依法制定国家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此类补偿标准制定之后,还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公布。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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