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纠纷的证据收集是怎样的 |
释义 | 在诉讼中,为了增加胜诉的几率,当事人要积极的收集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的是尽量提供证据的原始证件,如果使用复印件的话证明力就不如原件。在房屋产权纠纷中,当时人需要收集的证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产权凭证。房屋产权凭证用以证明自己对争议的房产享受所有权。 2、房屋来源(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 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 4、房产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 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 7、说明争议房屋改造中或其他情况下有无被没收、改造、挤占等证明材料。 8、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一、居住权有诉讼时效吗 民法典规定,房屋确权涉及到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所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居住权如何设立 其一【居住权概念】居住权就是居住权人与产权人按照约定,占有、使用他人住宅的一种权利。通俗的说,就是允许你无偿使用别人的房子,而且受到法律保护。 其二【居住权设立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作出约定,例如,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男方,但女方应对其中一间房屋享有终身居住权;另一种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设立,例如,房屋所有人在遗嘱中设定,房产由子女继承,但应留出一间房屋由照顾其多年的保姆终身居住。 其三【居住权设立的法定要件】居住权是一种登记生效的权利,就好似房屋买卖必须办理产权证一样,权利人除了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或拿到了房屋所有权人的遗嘱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登记要件,只有经过登记,居住权方能设立成功。否则,居住权是无法成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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