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讲述了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时,职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参加并补缴工伤保险费,否则会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还会被罚款。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拓展延伸 未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该约定无效。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费,并根据其职工工资总额,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语 未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参加,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同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逾期仍不缴纳,将面临罚款等处罚。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