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意识。 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途经一般有以下几种: 1、污染水体:不少国家把固体废物直接倾倒于河流、湖泊、海洋,甚至以海洋投弃作为一种处置方法。固体废物进入水体,不仅减少江湖面积,而且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和水资源的利用,投弃在海洋的废物会在一定海域造成生物的死区; 2、大气污染:固体灰渣中的细粒、粉末受风吹日晒产生扬尘,污染周围大气环境。粉煤灰、尾矿堆放场遇4级以上风力,可剥离1-41.5cm,灰尘飞扬高度达20-50m,在多风季节平均视程降低30-70%。固体废物中的有害物质经长期堆放发生自燃,散发出大量有害气体。长期堆放的煤矸石中如含硫达1.5%即会自燃,达3%以上即会着火,散发大量的二氧化硫; 3、土壤污染:固体废物堆置或垃圾填埋处理,经雨水渗出液及沥滤中含有的有害成分会改变土质和土壤结构,影响土壤中的微生物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条 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第四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