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属于私人车辆的GPS定位设备被别拆除,是侵犯了他人财产,可以要求获得赔偿。2、拆除3类以上班车(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品车辆、12吨以上货运车辆的GPS/北斗设备,属于违反2014年国务院颁发的5号令《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处罚权,这是违法的。3、因拆除GPS定位设备导致了其他后果,可以根据后果的不同要求相应的赔偿,但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定位器的价格远远低于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范围,也不是行车安全的必需品。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对新出厂车辆已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卸。除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监控平台时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相应设置以外,不得改变货运车辆车载终端监控中心的域名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