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税税率为11%。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有两种:出让和划拨。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增值税税率?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当中的增值税税率是11%,营改增以后,不动产租赁,不动产销售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适用税收率都是11%。 |